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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2节(1 / 2)





  沿岸的小商贩大多如此,他们小本生意,怕地痞更怕富商,只知道这湘河一带算是这几年来最太平的地儿,大多地痞不来这里收银钱, 也许因为这里的别庄住着一位神仙人。

  来人一身青色长跑,身材不算高,面无须发,看着是个年轻公子哥儿,遣了家丁买了几个现做的倒糖人儿分给来往孩童,才算恢复以往热闹。

  年轻公子牵着马来到不远处的庄园,这庄园是京城大官之家在钱塘的别院,听闻里头住着天仙一样的小姐,平日里就是那些欺压百姓的富贾过来,也是恭恭敬敬的,所以湘河附近才会聚集那么多商贩。

  他们对生活的要求也仅仅是能吃一口饭不被饿死,湘河成了他们的避难之所。

  丫鬟们把年轻公子引到楼榭之中,窗边余晖洒入,暗香浮动。一穿着普通罗裙的年轻女子伸出纤纤玉指抵着瓷盖,茶水从壶嘴中涓涓流向琉璃碗,闪着琥珀色的光。

  泡完茶,那靠窗蹲坐的女子才稍稍侧身,露出了半张侧脸,最普通的罗裙穿在她身上,都像霓裳羽衣一般。女子的长睫颤了颤,仿若金蝶洒落的细粉,美得窒息。

  年轻公子轻轻吸了一口气,以为看习惯了,但每次再看到李云栖,都会再一次看呆了去。

  李云栖挺直肩背,标准的世家千金跪坐姿态,所有动作都赏心悦目,看到来人时,轻笑道:“今日怎么过来了?”

  “我听闻你的亲事要在半月后订了,明日一早就回京?”

  李云栖也不否认,比三年前更温柔的嗓音:“看你气吁的,先喝一口茶润润吧。”

  来人也不客气,坐到李云栖对面,本来想一饮而尽,看了眼端端正正的李云栖,又学着她小口小口喝着,这大约也是被影响的,总不想在这样的美人面前没了形状。

  “你还没说,这么快就要启程了?”喝完 ,迫不及待地询问出口。

  “是有这回事。”

  “你订的是个什么人家?”

  “这次是汝襄候家的嫡长子。”李云栖语气平平,完全没有女儿家的娇羞。

  “可不像你母亲为你选的。”李家嫁这位嫡幼女似乎并不看重门第,反而着重考察品行,虽然与寻常簪缨不同,却是拳拳爱女之心溢于言表。

  云栖垂下眼帘:“是祖母订的。”

  “难怪,但那位世子不是前头有一病逝的妻子吗,好像还有个三岁的孩子,你嫁过去不等于继室?”虽继室也是正妻,但拜堂时,见到原先妻子的牌位可是要行妾室礼的,怎么想都膈应啊。

  “祖母说他们很有诚意,现在还没彻底订下,只是两家有这意思而已。”

  “所以急急招你回去相看?你怎的一点不着急,这可是你的婚事,再者后母可不是那么容易当的,那汝襄候家人丁众多,怎应付的过来。你家比起汝襄候也算不得高攀,这还不如那个蒋宸,至少也是个生员呢。”突然意识到说错了什么,“抱歉,抱歉,我不是有意的!”

  “不必放心上。”云栖倒茶的手一顿,蒋宸是她前年说亲的对象,她三年前来到钱塘县小住。

  下江南,主要是为了京城还流传着的狸猫换太子流言,李老夫人让云栖暂时回江南小住半年,有很大原因是希望随着时间流逝,那些流言渐渐淡化,让云栖的身份更为名正言顺。

  因为云栖极为喜爱江南人情风貌,隔三差五就会回一趟江南小住,余氏干脆为她请了一位当地颇有名望的女先生,与留在江南的几位庶女一同学习诗书礼仪。

  蒋宸是她在江南的教习先生的长子,节日素有来往。余氏南下时,发现蒋宸高大俊朗、进退有度、博学广文,加上年纪轻轻就考中了生员,算得上青年才俊,就上了些心思。观这户人家虽门庭不显,只是单有名声的书香门第,但与人为善,婆母性情温和。

  观察了一年多,又调查了蒋宸的品性和人际,再看蒋宸对云栖那日日拜访的殷勤劲,显然是喜欢极了云栖,基本挑不出太大错处才问了云栖自己的意思。

  云栖并未表态,但也没拒绝,只说还需再相处相处。却不料没多久以后,之前还大献殷勤的蒋宸,转头救下了一美貌的落难歌女,放置家中,自此见到云栖似忘了这事,蒋家也再不提结亲。

  气得余氏当场火冒三丈,几十年的休养都要破功。她倒想问问那蒋宸是个什么意思,读的是什么圣贤书?她家如珠似宝的云栖,有哪点配不上他,要被这般冒犯侮辱?如若没心思,前头就不该献殷情,然后又莫名其妙地疏离,这事搁哪个贵女受得了?

  幸好云栖上辈子被男子嫌弃惯了,倒也不觉得什么,反过来安慰余式。

  余氏看着如此体贴入微的女儿,心疼得抽痛。

  也万分庆幸,她们家还想再考验考验蒋宸,丝毫没表达出结亲的意愿,不然那传闻该有多难听?

  云栖不想为多年前的结亲未遂反遭弃的对象伤神,反而问起对面人:“你过来应该不止说这些吧。”

  “近一个月,咱们的胭脂铺子受了乱民攻击,东西和流动的银钱都被抢了,特别是在蓟州的,大半铺子都被砸光了,损失百两白银,知县和守城将领都逃了!”说着,年轻公子刻意压低的声音越来越细柔,听着更像是女子说话的声音。

  她也的确是女子,名为兰芝,在云栖的传授下化成男子,打理着云栖名下的铺子。

  “什么!那店中伙计和掌柜可有性命之忧?”云栖三年前收下了兰烟阁遗孤兄妹,他们随着云栖做了一段时间长工,渐渐获得云栖信任。云栖出了自己所有的体己银子,为兄妹两在江南重新开了胭脂斋,几年间开了不少分号,与漪香阁隐隐对立。

  兰芝一听云栖首先问的是店中人,而不是那些银钱,嘴角渐渐扬起微笑,只有云栖会这样。

  “您不知道,这群四处抢杀砸的乱民,被刚好来此地扎营的端王军给镇压,逃亡到别的州了!”

  一提到端王,兰芝目光炯炯有神,语气都高亢了不少。

  这些年,端王战功赫赫,是无数少女心中的英雄人物,被许多人放着长生牌位膜拜着。

  兰芝没发现,云栖在听到端王两个字时,手指轻微颤了下。

  “他不是应该在边境击退胡人?”云栖状若自然道。

  “您在深闺中,恐怕还不知,端王终于守住了边城,将边关芦城给保住了,端王近日班师回朝了,路过蓟州,就碰到了那群乱民。”

  云栖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一下,又想到了什么,道:“那铺子?”

  “这就是我要说的,端王居然给了好多铺子的损失,要知道军需告急,早就不堪重负了,听说端王自己的铠甲和军靴都用破用烂了,居然还想着百姓,给咱们一些补偿,分明与他一点干系都没有。虽然不足以弥补损失,但何曾听过这样的王爷呢,为何端王不能做……”

  云栖知道她下一句要说什么,立刻做了个嘘的动作,有些话可不能乱说,私底下也不行。

  而且……按照前世的经验,什么用破用烂,那都是他故意的。

  不这样,民心怎可能偏向他。

  那人心思可不是那么容易揣度的。

  云栖岔开了话题:“你哥哥不是说要参军吗,可有消息?”

  来江南后没到一年,兰芝的哥哥,就是当年她帮助的青年兰卓就离开了,说要建功立业,也许是看到权力能够让自家数十年的老字号轻易毁于一旦,家中父母无端惨死,他极度想要获得权力,无疑参军是一条快捷之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