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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(1 / 2)





  以一次冲锋阵型为例。

  第一排是拿着七米长矛的士卒,后面四排是拿着三米五坡的士卒。

  当上司发生指令时,持矛的士座会做出冲锋准备——集体右脚前踏,用力将手中的长矛向前刺出,整齐排成一线的长矛,微微上挑,在阳光中微微闪着寒光。

  接着军官又是一声号令响起,手持长矛的士兵,头也不回的向着前方假想中的敌人冲过去。

  待第一排士兵冲出去之后,第二排的士兵,会做好冲刺的准备,然后再随着军令向前冲过去。

  数排士兵,如此反复再三的练习着。

  现场除了军官的号令声,就只有整齐一致,如排山倒海的踏步声,一步一步如同踩在人心里一般。

  一次冲锋练习,往往要持续好几分钟,白仲初步估计过,换算成距离的话,大约要跑两千米左右。

  不要以为才不过区区两千米而已,要知道这些士兵手中的长矛,长的六米,短的也有三米,也就是说一柄长矛至少有十几斤到几十斤重。

  虽然对一个成年男人来说,提着几十斤的东西跑两千米,也没有什么辛苦的。但是你要知道,这些士兵可不是抱着或提着几十斤跑,而是仅靠双手的力量,持着一个长形棍状物体在跑,且不是拿着棍状物体省力的中间部位,而是拿着更费力气的一端在跑。

  从力学的角度来说,这是一种很费力气的跑法,正是因为很费力气,所以白仲才会入选长矛兵。

  毕竟除了他之外,其他长矛兵都是身高近两米的标准关中大汉,白仲站在队伍里面,就跟误入狼群喜洋洋一样可怜无助。

  因此,没跑多久,白仲就看见自己旁边那些身膀体宽的战友,竟然在这个雪花飞舞的冬天,额头开始狂冒热汗。

  为了能在战场上发挥最大的战力,除了下雨之外,秦军每日都要操练,就连这种下雪天也不例外。

  满天的飘雪,刚一落地就被数百人、数千人、数万人,整齐划一的踏步声踩进泥里,整个演练场变得泥泞不堪,连走路都变得有些困难。但每个秦军都不敢停下来,不但不敢停下来,甚至变得越发小心翼翼,以防自己在操练中摔倒——因为根据秦国的军制,没有军令士兵绝对不会停止冲锋,也不会改变路线,因此摔倒后的命运很可能是被自己的战友踩伤或踩死。

  其实这也挺好理解的,一将功成万骨枯,上了战场谁会为了一个人的摔倒而停下来,摔倒就只有死。

  雪越下越大,白仲觉得自己持矛的手已经冷得像冰一样,快要拿不住手中的长矛了。

  [要不,让我帮帮你?]

  还是不要了,我必须要习惯没有你的存在,我要学会靠自己。

  [哼!那就别要我的护手素!]

  系统么么哒!系统你最好了!

  白仲就是如此意志坚强、不为外物所动的奇女子。

  这种高强度的训练,风雨无碍,一练就是三个月,终于在下过一场长达两天的暴雪之后,长官们终于颇有良心的放了个大假。

  雪后初晴,白仲看着营外一望无际的雪原,和营地里几棵一片叶子都不剩的老树,有些怀念梅宫之中满园的红梅。

  不知道阿政现在在干什么?是不是抱着他的王后或是爱妾们在赏梅花。

  白仲有些酸溜溜的想着。

  此时,白仲还不知道嬴政正饱受着“大王到底行不行”、“大王不行”、“大王不行,那以后王后怎么办”之类的谣言困扰。

  而饱受谣言困扰的嬴政,也有话要对正在自己面前宽衣解带的男人说,“虽然坊间传言‘寡人有疾’,但寡人也不好男色啊,所以……混球,把你的衣服穿上,要秀身材一边秀去,一身死猪肉有什么好秀的?”

  白雪红梅之中,一个男人光溜溜的身子对嬴政的龙目,以及幼小的心灵进行了会心十万的伤害。

  ☆、865.13营养液1800加更

  为何老天要如此待寡人?寡人只想当个安静赏梅,默默怀念初恋男友,顺便为自己点根蜡的秦王而已!

  嬴政重重的叹了一口气,思索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。

  两个月之前,第一个自己真正喜欢,并且想要和她一生一世的人离开了自己。

  做为一个正常人类,谁都没办法在刚失恋,且是被迫分手的情况下,迫不及待的投入另一个女人的怀抱,因此在大婚当天晚上,自己默默的在一张陌生的床上,陪一个陌生的女人睡了一晚上。

  然后……寡人不行这个说法到底是哪里来的?

  寡人只是不想这么早生孩子而已。

  一来是因为自己才十五岁,太早生孩子,无论是对自己、对女方、对未来的孩子都没有任何好处;二来是因为自己已经十五岁,再过六岁就可以亲政,在亲政之前,自己不想再多一个有王位继承权的人,哪怕那个人是自己的儿子——婴儿和十五岁快要成年的少年之间,哪个更好控制,傻子都知道。

  退一万步说,就算嬴政想要孩子,也不会想要一个楚女的孩子,楚女占据秦王的后宫实在是太久了。

  其实芈妍没什么不好,温柔体贴大方善良识趣,虽然新婚之夜被自己冷落,但却没有生气,而是体贴的为自己打掩护,要不是迁怒……也许过上几年,自己会让她怀上自己的孩子。

  嬴政负手而立,看着梅宫满园的梅花林感叹一句。

  就在嬴政心念戚戚,琢磨要不要憋出一首诗啊歌啊之类的东西,来表示自己少年秦王之烦恼的心情时,就看见一个年约三十岁左右的男子,目光直直的向自己走了过来。

  那男子相貌中等,身上披着一身轻便的皮甲,一副郎官的打扮,但手里却没有武器。

  身为郎官,虽然负责在君王身边随驾,但却不可以近距离的接近君王——阿仲在的时候,若是有人这么接近自己,大约早就被她一脚踹出去了。

  不过嬴政却没有生气,因为他认得这个人,确切来说阿仲跟自己提过这个人。

  阿仲说,“阿政,你看到左边第四排那个跑得气喘吁吁的郎官了吗?我告诉你,那个人有丞相之才,将来肯定是你的好帮手……不!你不用特意给他升官,太容易得到的不珍惜,得不到的却永远在骚动,所以让他去蹦跶吧,我相信以他的实力,早晚会蹦跶到你面前来的。”

  现在……来了?

  因为这一晃神,嬴政没有及时命人将对方拖出去,然后……他后悔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