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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(1 / 2)





  “不是……我是想告诉你,刚才那句‘我也帮阿仲擦擦灰’,不应该这么说……”白仲摇头晃脑一脸可爱的说道:“阿政是秦国公孙,说话怎么能像个赵人呢?来!跟我学‘我也帮阿仲擦擦灰’!”

  白仲用关中雅言将嬴政刚才说过的几句话重复了一遍。

  嬴政略一沉思,学着白仲的语调,同样用关中雅言将白仲的话重复了一次。

  “哇!阿政!你好聪明学得好快啊!”白仲一脸惊喜的看着嬴政。

  想自己刚开口学说话时,说出来的总是普通话,结果被外婆舅舅还有公主娘他们,合起伙笑了好久,就是笑自己发音不准,没想到嬴政才听了一次,竟然就能模仿的惟妙惟肖,吐词发音无一不准,这就是真天才和假天才的区别。

  智商上的辗压,想想都让人心塞!

  嬴政脸色微微一红,羞涩的说道:“没有啦!哪是我聪明,明明是阿仲你教得好!”

  “阿政你真会说话,不过过分谦虚就是骄傲,不要骄傲喔。”白仲笑得更加灿烂,“来来来!跟我学,我再教你几句关中雅言。”

  身为王室子弟,教外语时自然不能教“吃了没”这种不高洋上的场景对白,白仲教了几句觐见秦王和长辈的常用语言之后,忽然画风一变,开口说道:“我爱你!”

  惯性之下,嬴政连想都没想,就跟着白仲说了一句“我爱你”,说完之后他愣了一会,一脸疑惑的看向白仲,“我爱你……这是何意?”

  “嗯……一种仅限于你我之间的特殊问好方式……我发明的……有意见吗?”白仲冲着嬴政微微扬起下巴,漂亮的脸蛋上带着一点微微的嗔意,明明看着既霸道又任性,但落在嬴政眼里却是可爱得不得了。

  “没意见没意见!”嬴政拼命摇了摇头,“我就是问清楚一点。”

  “那好……先对着我连说三声‘我爱你’,我就相信你没意见。”白仲得意洋洋的抬起下巴,一双桃花眼灿烂如星河,明媚的像这秋日最绚艳的红叶一般,炫丽得不得了。

  “这到没问题,可是……既然是问好方式,不是应该是双方的吗?如果我说了,阿仲你是不是应该也要对我说?”嬴政低下头看着白仲,看着对方因为自己的话,而变得有些纠结的小脸,半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,忽然开口说道:“还是……你在骗我?”

  “怎么会?”我只是在想,你是真傻还是假傻而已!忽然一下子变得那么聪明,让人完全接受不了啊!

  白仲看了一眼嬴政,不得不承认对方不傻,只是性格大约有些羞涩,外加双方信息不对衬,所以一开始才会那么容易被自己糊弄住。

  其实人家不但不傻,还挺聪明的,真不愧是未来的秦始皇。

  “说就说嘛,只要你说,我肯定说。”白仲略沉思了一会儿,又补充了一句道:“不过说好了……这是仅限于你我之间的特殊问好方式,你不能跟外人说……有外人的时候也不能说,明白吗?”

  “我不说,你也不准说!”嬴政补充了一句。

  “不说不说都不说!来!咱俩拉勾!”白仲说着,冲着嬴政伸出小拇指。

  见嬴政不解的望着自己,白仲伸出另一只手,抓住嬴政的右手,让他的小拇指勾住自己的小拇指,嘴里念叨着说道:“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。”

  说完,白仲将两人的大拇指往上一翻,互相挨在一起,指心对指心狠狠的印了一下,方才笑着开口说道:“成了!”

  “这也是秦人的风俗?”嬴政好奇的看着白仲做完这一切,忍不住开口说道。

  “秦地民间的风俗,宫里没有的。”白仲继续一本正经的胡扯着。

  虽然莫名其妙要跟一个才第二次见面的人说“我爱你”,但如果把这事定成常态的,自己也算是和未来嬴政有一个共同的、只有彼此知道的秘密,这么一想……到不失为促进老板下属关系的一种好方法。

  人生四大铁——一起扛过枪、一起分过赃、一起上过学、一起嫖过娼。

  早晚有一天,姐要带着嬴政把四大铁都集齐了。

  ☆、读书

  “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!”

  “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!”

  [恭喜寄主完成让嬴政说出心中爱意的任务,获得抢夺卡一张。]

  虽然是文字表达,但白仲却硬生生从这行行文里,读出了一种生无可恋、生不如死的感觉。想想这也是,系统再不靠谱也是号称“全球最大女性文学网”制造出来的——系统唯一免费不要钱的服务,就是能免费让寄主上晋江看小说。

  晋江的小说百分之九十是谈情说爱的,这种环境下生长起来的系统,面对着自己和嬴政这两个大大污辱了一把“爱情”的人,没有直接招道闪电把他们俩劈死,就已经证明它是一个很有节气操的系统了。

  “阿政,留头吧,留得长长的那种。”白仲比划了一下头发的长度,笑嘻嘻的看着眉清目秀的嬴政,“你都八岁了,到了可以留头的年纪了。”

  在古代,小孩子出生之后,就要剃去胎发。再长大后不久,则会在光头上留下一搓头发,梳成垂髫;等到八、九岁左右,小孩子就该留头,然后头发分作左右两半,在头顶各扎成一个结,形如两个羊角,故称“总角”。

  和总角比起来,白仲更想看嬴政梳春丽妹子的包子头,头上顶两个大包子,真是想想都萌得不得了。

  至于怎么让嬴政梳包子头,车到山前必有路,一字之曰为之“骗”,主意总会有的,等嬴政先把头发留起来。

  “阿仲喜欢长发吗?”嬴政歪着头,反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。

  和所有八、九岁的小孩子一样,嬴政对美丑还没有直观的认识,只是单纯觉得好看或是不好看,还没有到追求美、臭美的年纪。

  “嗯嗯嗯嗯……”白仲拼命点了点头,在自己身上比划着说道:“等我长大了,一定要留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。”

  “乌黑亮丽的长发啊……”嬴政看着白仲阳光下的笑脸,忽然想起那个长得很像白仲的少女,她就拥有一头漂亮的长发来着,“我喜欢的人,就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。”嬴政捧着腮,用蚊子般大小的声音说道。

  阿仲若是留了长发,一定会更像小白吧?

  嬴政历来是个雷厉风行的人,当天晚上他就向拿着一碗炖品,来看望自己的赵姬表示说,他想要开始留头。

  “留就留吧,政儿也八岁了,到了该留头的年纪了。”赵姬一脸慈爱的看着有些瘦弱的嬴政,爱怜的摸着他的头,开口问道:“政儿,你今天下午跟阿仲出去,没有被他欺负吧?”

  “娘亲,你说什么呢?阿仲人可好了,怎么会欺负我呢?娘,你是不是听别人说什么瞎话了?”嬴政扭过头看着赵姬。

  八年相处,他实在是太清楚赵姬耳根软、容易被哄这个坏毛病了。